3月5日從浙江湖州市南潯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日前對一起房地產公司違法有獎銷售案作出處罰,涉案公司被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罰款20萬元。
“執法人員網絡巡查發現轄區某新盤發布‘尋找南潯錦鯉行動開始,現場報名搶奔馳C200……’的促銷信息,稱將抽取一位幸運兒送出奔馳C200一輛。”南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查詢該車的市場價值后,初步判斷該促銷行為涉嫌違法,該局隨即組織執法力量前往檢查,發現其售樓中心內堂停有一輛奔馳C200汽車,宣傳牌上有“現場報名搶奔馳C200”等字樣。通過詢問銷售人員和翻閱資料,證明促銷活動屬實。
經查,該公司為提高樓盤知名度策劃主辦此次有獎促銷,凡購房者都有機會抽獎,最高獎為一輛奔馳C200汽車(運動版)的終身使用權,這輛奔馳C200的市場促銷價在30.28萬元以上,遠高于《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規定的“經營者進行抽獎式有獎銷售的,最高獎金額不得超過五萬元”。由此,市監部門責令涉案公司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其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