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東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委員會對廣東合創工程總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創工程”)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處罰事由為施工現場未懸掛危大工程驗收牌,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或者標準進行施工。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京建法罰簡(東建)字[2020]第510292號。合生創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生創展”,股票代碼:00754.HK)官網顯示,合創工程為是合生創展集團全資子公司。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合創工程在位于東城區的玉河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修繕項目(SC04-8至12地塊A、B1、B2、B3、B4、B5、B6院住宅)項目中,施工現場未懸掛危大工程驗收牌,不符合京建法[2019]11號文第35條規定,施工單位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或者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處1000元罰款。
京建法[2019]11號文《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第35條:對于按照規定需要驗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后,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危大工程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設置驗收標識牌,公示驗收時間及責任人員。
細則指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簡稱“危大工程”。細則適用于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
北京市東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委員會處罰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建筑施工企業違反本法規定,對建筑安全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款:建筑施工企業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職工冒險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未嚴格按照建筑業安全作業規程或者標準進行施工,造成事故隱患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未嚴格按照規定和標準要求進行動火作業的,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北京市東城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委員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11月18日。
資料顯示,玉河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修繕(SC04-8至12地塊A、B1、B2、B3、B4、B5、B6院住宅)建筑面積為20730.85平方米。
合創工程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其股東結構如下:廣州市藝景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持股100%,認繳出資20000萬元。廣州市藝景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廣東華景新城房地產有限公司持股100%。廣東華景新城房地產有限公司股東結構如下:香港合生集團有限公司持股100%。
合生創展官網顯示,合創工程是合生創展集團全資子公司,主要提供住宅與商業等業態項目的建設與運營服務。合生創展于1992年在香港成立,1998年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在全國成功開發近百個項目,累計開發面積超3000萬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