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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就轉讓廣東博緯股權一事,深交所向飛榮達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是否刻意下調估值以低價出售公司資產并向相關方輸送利益。
此前,飛榮達公告,擬將持有的廣東博緯28.882%股權以2888.20萬元交易價格轉讓給廣東博緯第二大股東吳壁群。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廣東博緯45%股份,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
因吳壁群還持有廣東博緯股東廣州博群投資管理中心62%股權,吳壁群將成為為廣東博緯實控人。
股權轉讓后廣東博緯股權 來源:公告深交所注意到,2018年12月,飛榮達以1.53億元現金收購廣東博緯51%股權,評估確定廣東博緯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2.85億元。2021年8月,公司通過業績補償方式取得廣東博緯22.88%股權,折合對價5000萬元,評估確定廣東博緯股東全部權益價值為2.19億元。本次交易中,截至2022年10月31日,廣東博緯股東全部權益價值評估確定為0.96億元。
深交所要求飛榮達結合收購以來廣東博緯經營情況、行業發展、對上市公司主營業務影響等詳細說明出售廣東博緯股權的原因及必要性,吳壁群受讓廣東博緯股權的原因及合理性,結合吳壁群與上市公司、公司控股股東、董監高的關聯關系說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情形;補充披露本次交易使用的評估報告,說明是否存在刻意下調廣東博緯估值以低價出售上市公司資產并向相關方輸送利益的情形。
同時,深交所要求飛榮達說明交易完成后公司與吳壁群在持股比例較為接近的情形下將吳壁群認定為廣東博緯新實際控制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
深交所還指出,截至披露日飛榮達為廣東博緯向銀行授信借款提供擔保余額合計3000萬元。其中,公司為廣東博緯向中信銀行廣州科技園支行借款提供擔保1000萬元,擔保到期日為2022年12月15日(“第一筆擔保”)。此外,公司為廣東博緯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天譽支行借款提供擔保2000萬元,擔保到期日為2023年3月4日(“第二筆擔保“)。交易對方承諾將提供充足資金或擔保,確保解除上市公司為廣東博緯提供的第一筆擔保,并確保不晚于2023年3月4日,解除上市公司為廣東博緯提供的第二筆擔保。
深交所要求飛榮達說明截至回函披露日第一筆擔保的解除進展,如交易對方未能按期提供資金解除擔保的,說明交易對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雙方對相關事項的后續安排及應當履行的審議程序;說明廣東博緯是否存在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債務逾期或者其他嚴重影響還款能力的情形,廣東博緯是否存在債務違約風險;說明上市公司未要求在本次交易完成前解除第二筆擔保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審議程序是否合規,說明是否存在向相關方利益傾斜的情形等。
公開資料顯示,飛榮達主要產品為電磁屏蔽材料及器件、導熱材料及器件和其他電子器件。業績方面,公司前三季度凈利潤112.49萬元,同比減少99.21%;扣非凈虧損3776.43萬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