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琬斯 常濤)12月1日,《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正式施行,其中對網絡售處方藥進一步規范。截至記者發稿,新規已經實施近一個月,落地實施情況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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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先后以患者的身份在方舟健客、藥房網、平安健康、叮當快藥等10余家醫藥電商進行了處方藥購買實測,部分平臺仍未按規定,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面、首頁面直接公開展示藥品的包裝、標簽等信息,在沒有處方的情況下,用寵物照充當復診憑證竟能成功開具電子處方。
虛構病情可開處方
2019年,新版藥品管理法出臺,但仍未放開對網絡銷售處方藥的限制。2020年11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藥品零售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電子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按照有關要求進行處方調劑審核,對已使用的處方進行電子標記。這在允許網絡銷售處方藥方面,是一個不小的突破。
在此基礎上,《辦法》對處方藥網絡銷售管理作出細致的規定:明確藥品網絡零售企業不得違反規定以買藥品贈藥品、買商品贈藥品等方式向個人贈送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通過網絡向個人銷售處方藥的,應當確保處方來源真實、可靠,并實行實名制等。
同時,對平臺展示處方藥的細節,《辦法》中也有明確要求:藥品網絡零售企業應當將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區分展示,并在相關網頁上顯著標示處方藥、非處方藥;藥品網絡零售企業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面、首頁面不得直接公開展示處方藥包裝、標簽等信息。通過處方審核前,不得展示說明書等信息,不得提供處方藥購買的相關服務等。
不過,仍有不少平臺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面、首頁面直接公開展示處方藥包裝、標簽等信息,同時對處方藥進行促銷,處方診斷的病情也并不真實。
近日,記者通過線上檢索、問診、申請開處方等方式對方舟健客、京東健康、藥房網商城、1藥網、叮當快藥等十余家平臺進行開具阿托伐他汀鈣片處方的合規測試,重點測試為“是否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面、首頁面直接公開展示處方藥包裝、標簽等信息”“處方來源是否真實、可靠”“是否對處方藥進行促銷”三項指標。
據了解,阿托伐他汀鈣片為處方藥,主要用于高膽固醇血癥和混合型高脂血癥、冠心病和腦中風的防治。
記者發現,雖然“處方藥”的標識在各平臺藥品展示頁面都有顯示,但蘋果商店版本號為6.8.0的方舟健客APP仍然未按規定,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面、首頁面直接公開展示藥品的包裝、標簽等信息。
方舟健客在處方藥銷售主頁面、首頁面直接公開展示藥品的包裝、標簽等信息 來源:方舟健客APP
雖然多家平臺均有醒目提示“此藥品為處方藥,需咨詢醫生開具處方購買”等信息,記者仍然可以通過虛構病情拿到平臺醫生開具的電子處方。
近日,在方舟健客APP上,中新經緯記者以患者用戶的身份添加“高脂血癥”表單,購買阿托伐他汀鈣片,并申請線上復診開處方。平臺提示,該藥品為處方藥。
在資料提交階段,平臺要求用戶上傳病例資料,中新經緯記者上傳了一張寵物照片作為復診憑證。據悉,2019年,人民網也曾以一張寵物照片充當處方下單,卻在多個平臺通過了審核。
接著,系統跳轉至“醫生開方問診”的聊天框,要求記者確認“已確診過此疾病并使用過該藥,且無過敏史、無相關禁忌癥和不良反應”,在記者對其他信息“沒有補充”的情況下,平臺隨即開出了一張“臨床診斷”為“高脂血癥”的電子處方。
方舟健客上醫生開具的處方 來源:方舟健客APP
記者發現,這張電子處方并沒有顯示由哪家醫療機構開具,處方上顯示處方ID與開具日期,并有一名醫師與一位審核藥師的名字,審核藥師名字旁邊附有執業編號。處方中有記者所要購買藥品的規格“阿托伐他汀鈣片(美達信)×1盒”和“口服、每日1日1次、一次4片”的用藥提示。
另外,方舟健客APP上該藥的售價為原價13元/盒,還出現“3盒12元/盒,5盒低至10.90元/盒”的促銷提示。
方舟健客上阿托伐他汀鈣片的促銷提示
通過虛構病情、提交虛假憑證,記者在多種促銷引導的情況下順利完成了電子處方的開具。平臺也并沒有識別出記者虛構病情購藥,處方診斷的病情也并不真實。
同一種處方藥,蘋果商店版本號為6.3.1000的藥房網APP提示,該藥品為處方藥。在問診信息收集環節中,記者12月22日上傳一張寵物的照片作為復診憑證,平臺再次和記者確認是否“已在線下醫院就診過,使用過該藥品,用藥無出現過敏及不良反應等”,記者回復“是”,隨即成功生成電子處方。
該電子處方的抬頭是成都雙流快呼互聯網醫院處方箋,下方標注就診科室為“呼吸內科”,診斷結果為“高脂血癥”,同時處方標注了一位醫師與一位藥師的名字,處方狀態顯示“審核通過”。
藥房網上醫生開具的處方 來源:藥房網APP
就“虛構病情開處方”“公開展示處方藥包裝”等問題,中新經緯分別向方舟健客與藥房網致采訪函。截至發稿,中新經緯未收到方舟健客的回應。
22日,藥房網方面回應中新經緯,公司依據《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開展互聯網藥品經營服務活動。針對網絡銷售處方藥,公司一直嚴格按照新規要求規范購藥流程,同時要求合作互聯網醫院規范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以保障處方的真實可靠。
專家:或與平臺成本有關
針對上述問題,原烏鎮互聯網醫院副院長、現億家互聯網醫院院長曲曉良在接受中新經緯采訪時表示,《辦法》的出臺是規范的開始,從政策層面過渡的執行層面,在時間上有一定延遲、標準上需進一步細化。
他對中新經緯分析,平臺不能充分執行規范有兩個根本原因,一個是頁面流程改造需要增加教育成本和技術成本,二是規范的處方藥網售增加服務成本和運營成本。
以“處方真實、可靠”為例,曲曉良透露,如果按照標準的服務流程,在線下場景3分鐘能完成的流程,在線上場景,加上數據傳輸、操作不便等情況,可能需要5至10分鐘才能完成。為了提高效率,很多平臺預制了很多“診前問卷、病歷模板、處方模板”,甚至開發了一些“智能問診、智能病歷、智能處方、智能審方、智能簽字”功能。
“智能對提高工作效率是必要的,但前提是基于‘真實場景、真實數據、真實問診’,沒有了真實,所有的結論都會失真,‘空假錯’一定會如約而至。”曲曉良表示。
從互聯網醫院醫生運營角度看,曲曉良認為,線下醫生服務費是通過診療費直接收取的,但在醫藥電商平臺上,開方醫生的服務費由平臺支付的,那么醫生服務成本來源于藥品銷售差價。部分平臺補方醫生的服務費在0.7元至1.8元,一張處方上藥品的平均價格為35元至43元。如果平臺要求醫生按照標準流程進行服務,除去可能篩出大量不合規問診訂單外,每張處方單20元至30元的醫生服務費,平臺的運營成本便難以承受。
曲曉良進一步指出,部分平臺為了拓流,低價競爭、低價促銷也是常用手段。雖然看起來違規,但限于監管的復雜性,尚沒有見到監管部門實質性的整改、懲罰公告。
事實上,中國對于藥品網絡銷售監管早在多年前就已有所探索,尤其在網售處方藥方面不斷進行完善。
在曲曉良看來,目前醫藥電商平臺的服務流程實際上是醫藥電商十余年培養出來的用戶購藥流程習慣,是醫藥電商的復制與拓展,本質還是從“藥”到“醫”為主的銷售路徑。而《辦法》的主要邏輯是從“醫”到“藥”。
他認為,在復診開方過程中,嚴格意義上需要醫生核實患者是否適合互聯網醫療、是否為復診、提交的資料是否符合復診條件、描述的病情是否符合診斷、開具的藥品是否具備適應癥,還要規范書寫復診病歷和處方,乃至進一步的合理用藥指導等。
曲曉良接著表示,雖然用戶已經確認、承諾了如實填寫,但很多時候如果沒有和醫生直接交流,平臺是很難辨別是否虛報病情,會導致一些意外情況的發生。
曲曉良認為,《辦法》是一種事前監管,但對平臺影響更大的是事中監管與事后處罰,“相比事后處罰,應更重視事中的大數據監管。”
他指出,《辦法》已經為互聯網醫療和藥品網銷售指明了方向。短期內,政策的完善可能增加合規成本,但長遠看,行業將從無序走向有序,再到嚴格執行,當前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他認為,從減少事后監管的角度,加強事中合理用藥、安全用藥的服務權重以及事中診療數據的開放與共享尤為重要。(更多報道線索,請聯系本文作者林琬斯:linwansi@chinanews.com.cn)(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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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魏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