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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醫療保障局網站消息,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15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提出,通知提出,加強藥品價格協同。定點零售藥店應當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和質價相符的原則,為參保人員提供價格適宜的藥品,既要尊重市場機制又要堅持好承擔好定點屬性,加強自律。支持定點零售藥店通過省級醫藥采購平臺采購藥品,鼓勵自愿參與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倡導參考省級醫藥采購平臺價格銷售醫保藥品等。
國家醫療保障局網站截圖
(中新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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