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深交所向唐源電氣下發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周艷與公司實控人之一的金楚企業解除一致行動關系的背景、原因、決策過程,是否存在違反協議或相關承諾的情形。
截圖來源:深交所網站
【資料圖】
具體來看,近日,唐源電氣披露《關于股東解除一致行動關系暨權益變動的提示性公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金楚企業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由周艷變更為王海龍。本次變更后,周艷與金楚企業解除一致行動關系。本次一致行動關系解除前,周艷及其一致行動人陳悅、周兢、魏益忠、金楚企業共同控制公司56.35%表決權的股份,周艷、陳唐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本次一致行動關系解除后,周艷及其一致行動人陳悅、周兢、魏益忠共同控制公司43.41%表決權的股份,周艷、陳唐龍仍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公開信息查詢顯示,周艷、周兢、魏益忠合計出資額占金楚企業出資總額比例為52.70%。
對此,深交所要求唐源電氣核實說明相關問題。
一是說明周艷與金楚企業解除一致行動關系的背景、原因、決策過程,是否存在違反協議或相關承諾的情形;說明相關股東是否存在或擬籌劃增持、減持計劃,是否存在通過解除一致行動關系規避股份減持及相關限制性規定或變相豁免承諾的情形;說明王海龍的背景、履歷,是否與周艷、陳悅、周兢、魏益忠存在關聯關系、一致行動關系或可能導致利益傾斜的其他關系,本次解除一致行動關系及更換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人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及深交所相關規定。
二是結合合伙協議中控制人認定,普通合伙人及執行事務合伙人的職責與權限、變更流程,持有人大會決策機制等相關條款,說明是否半數以上持有人可以決定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更換,唐源電氣認定周艷對金楚企業不再構成控制關系的原因及依據。
三是結合前述問題及答復,逐條對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說明周艷、陳悅、周兢、魏益忠與金楚企業是否存在構成一致行動關系的情形,若否,唐源電氣認定其不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原因及證據。
公開信息顯示,唐源電氣主營業務為軌道交通行業牽引供電、工務工程、車輛工程檢測監測及智能運維信息化管理系統的研發、制造和銷售。
業績方面,唐源電氣2022年預計實現營收4.2億至4.5億元,同比增長19.37%至27.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8600萬元至9600萬元,同比增長29.26%至44.29%。
二級市場方面,截至發稿,唐源電氣跌1.2%報23.93元/股,現總市值20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