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鵬汽車8月28日早間在港交所公告稱,收購滴滴智能汽車開發業務資產,向滴滴發行對價股份。
截圖來源:港交所公告
公告稱,為了與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就滴滴集團目前開展的智能汽車開發業務達成戰略合作,該等業務涵蓋新款智能電動汽車的研發、設計和工程開發,于8月27日,公司與滴滴及標的控股公司簽訂股份購買協議。公司有條件同意收購,且滴滴有條件同意促使標的控股公司出售,代表標的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的標的股份,對價為對價股份。
(資料圖)
公告顯示,此次收購的最高總對價約為58.35億港元,該對價將按以下方式支付:
(i) 向賣方或賣方指定人于首次交割日當天以發行價發行58,164,217股A類普通股;
(ii) 如果達到SOP里程碑,則須向賣方或賣方指定人于SOP交割日當天以發行價發行4,636,447股A類普通股;
(iii) 如果達到第一次業績目標期里程碑,則須向賣方或賣方指定人于第一階段業績目標交割的適用日期以發行價發行最多14,054,605股第一階段業績目標股份,發行數量將根據下文說明的第一次業績目標計算確定;
(iv) 如果達到第二次業績目標期里程碑,則須向賣方或賣方指定人于第二階段業績目標交割的適用日期以發行價發行最多14,276,521股第二階段業績目標股份,發行數量將根據下文說明的第二次業績目標計算確定。
公告提到,業績目標安排如下:
如果達到第一次業績目標期里程碑,公司須向賣方或一名賣方指定人發行第一階段業績目標股份。第一階段業績目標股份的具體數量將根據第一次業績目標期內合資格新車交付量而確定,前提是為計算第一階段業績目標股份之目的,合資格新車交付量的最高數量應為180,000輛,且本公司擬發行的第一階段業績目標股份最多為14,054,605股A類普通股(“第一次業績目標計算”)。
同樣地,如果達到第二次業績目標期里程碑,公司將向賣方或一名賣方指定人發行第二階段業績目標股份。第二階段業績目標股份的具體數量將根據第二次業績目標期內合資格新車交付量而確定,前提是為計算第二階段業績目標股份之目的,合資格新車交付量的最高數量應為180,000輛,且本公司擬發行的第二階段業績目標股份最多為14,276,521 股A類普通股(“第二次業績目標計算”)。
為避免疑義,如果未達到第一次業績目標期里程碑,公司則不向賣方或任何賣方指定人發行第一階段業績目標股份。同樣地,如果未達到第二次業績目標期里程碑,無論是否達到第一次業績目標期里程碑,本公司均不向賣方或任何賣方指定人發行第二階段業績目標股份。
合資格新車交付量應在以下兩個時間段結束時確定:(i)相應的業績目標期結束時,稱為“首次合資格新車交付量”;以及(ii)相應的業績目標期后六個月結束時,稱為“最終合資格新車交付量”。受限于下文規定的先決條件,一旦有了首次合資格新車交付量,公司將根據首次合資格新車交付量交付業績目標股份,而一旦有了相應的業績目標期的最終合資格新車交付量,本公司將根據首次合資格新車交付量與最終合資格新車交付量之間的差額交付額外的業績目標股份。
對于簽訂股份購買協議和戰略合作協議的原因,公告稱,賣方經營著領先的共享出行技術平臺。公司與賣方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將使雙方能夠充分利用彼此互補的優勢、資源和專業知識,在智能電動汽車支持的共享出行領域中實現互惠和增長。為了建立戰略伙伴關系并創造重大的協同效應,公司與賣方同時簽訂了股份購買協議和戰略合作協議。
在首次交割后,公司將接管賣方的技術遺產和對新款智能電動汽車開發至關重要的資源。在首次交割后,賣方對公司的持續支持將有助于公司推進新款智能電動汽車的發展,并使公司能夠盡快準備該車型的生產。
此外,通過戰略合作協議,公司成為首家獲得滴滴生態系統全力支持的汽車制造公司,以及雙方將在多個領域探討戰略合作,包括合作開展共享出行服務、營銷、推廣金融和保險服務、智能電動汽車充電、自動駕駛和擴展國際市場。該等戰略合作將通過賣方的平臺提升本公司的品牌曝光度和客戶覆蓋面,從而為公司在新的國際市場中帶來更多商機和商業機會。
公開信息顯示,小鵬汽車為智能電動汽車公司,從事智能電動汽車的設計、開發、制造及營銷。
二級市場上,截至發稿,小鵬汽車漲14.98%,報74.850港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