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交所的一則《紀律處分決定書 》,解開了新力金融(600318.SH)虛增利潤、
隱瞞關聯交易、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披露不真實等違規細節。
《號外財經》發現,新力金融2015年通過少計提減值準備、收入騰挪的手法虛增利潤6574.83萬元,占當期利潤總額的23.66%。
2015年4月30日,公司完成安徽德潤租賃融資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潤租賃)60.75%的股權收購交割,將德潤租賃納入合并報表。2015年6月,德潤租賃對安徽省東方金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金河)1.55億元貸款開始出現利息逾期,公司2015年按照正常類對東方金河債權計提0.5%的減值準備。
而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債權在借款人已逾期支付利息、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時,應按次級類計提20%的減值準備。公司少計提2015年度減值準備3022.5萬元,虛增2015年利潤3022.5萬元。
《號外財經》注意到,德潤租賃對淮南市榮勝昕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淮南榮勝)1.65億元貸款于2014年6月開始出現利息逾期。2015年12月,公司將德潤租賃當期收到淮南榮勝支付的屬于2014年度的利息2232.33萬元、2015年1-4月(公司受讓德潤租賃等資產前)利息1320萬元計入當期收入,分別虛增2015年度營業收入和利潤3552.33萬元。
《號外財經》還發現,新力金融還存在關聯交易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及股東大會決策程序。
2015 年至 2016 年期間,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德善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德信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德潤租賃、安徽德眾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向第三方王煒、安徽省眾城臵業發展有限公司、巢湖市興達金屬有限責任公司、華融聯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新華陽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陽光,現更名為安徽新華控股集團投資有限公司)等交易對方,轉讓相關所持債權,交易金額合計8.1億元。
經核實,前述交易對方用于購買相關債權的資金,系來自公司控股股東安徽新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力投資)。并且,除轉讓給新華陽光的債權外,相關債權后續均由控股股東新力投資全資子公司安徽德森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德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原價或略高于原價的價格購回。
上述交易實質系公司通過第三方將相關債權轉讓給控股股東的子公司,構成關聯交易。其中,2015 年、2016 年的交易金額分別為 2.54億元和5.56億元,分別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23.43%和49.12%,達到應當披露和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標準,但公司均未按關聯交易履行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此外,新力金融2015年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披露不真實,公司在2015年度重大資產購買報告書中披露,報告期內,交易標的德潤租賃均正常收取客戶租金、利息和服務費。上述披露內容與淮南榮勝于2014年6月停止付息、截至2015年4月30日重大資產收購完成日累計欠息 3552.33萬元等實際情況不符,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