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疏解政策能緩解多大的北京人口增長壓力?
答案是非常難,且效果有限。
2018年5月23日,北京社科院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發布的《北京藍皮書:北京社會治理發展報告(2017-2018)》指出,冀豫魯在京流動人口中,超過六成以上有打算在京長期居住(5年以上)的意愿,70后、80后年齡段特征明顯。
具體而言,2016年,冀豫魯在京流動人口打算在京長期居住(5年以上)的占68.60%,不打算在京長期居住(5年以上)的占31.40%。也就是說,冀豫魯在京流動人口一半以上有在京居住5年以上的打算。
上述報告的數據來源于國家衛生計生委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數據(2011~2016年)。此項調查自2009年開始,至2016年已經連續開展了八次。
上述流動人口,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或者市轄區,以工作、生活為目的異地居住的成年育齡人員。但是并不包括出差、就醫、旅游、探親異地居住、預期將返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員。可以說,上述報告所指的大部分流動人口,就是在當地居住了半年以上的北京戶籍以外的常住人口。
上述藍皮書還指出一個有意思的事情,即流動人口的流動時間累計越長,其越傾向于打算在京長期居住。
冀豫魯在京流動人口中,隨著其教育程度提高、家庭月平均收入和消費水平增加、社會階層地位提升、居住形態升級、就業身份的提升、流動時間積累較長等因素影響,更傾向打算在京長期居住,尤其是自購房者95.9%的流動人口都有在京居留意愿。
從地域上看,按照居留意愿強弱排序依次為山東、河北、河南。同時,70后、80后年齡段打算長期在京居住意愿高于60后、90后年齡段流動人口,而且已婚家庭的流動人口打算在京長期居住意愿特征明顯,“城-城”流動狀態下的流動人口適應性與適應條件好于“鄉-城”流動狀態下的流動人口,更傾向打算在京長期居住。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在京流動人口中,冀豫魯在京流動人口占在京流動人口總量的50%左右。
為什么山東、河北、河南戶籍居民非常愿意在京發展,這存在多個因素,最主要的是經濟因素。
2016年,冀豫魯在京流動人口流動時長5-9年者占29.00%,1-2年者占18.50%,3-4年者和10-14年者占17.20%,15年及以上者占14.50%。由此可見,流動人口流動時長以5年及以上為主,占60.70%;冀豫魯在京流動人口流動原因以務工工作為主,占81.10%,其次是經商占12.90%,其他類型占比較低。這表明,流動人口以經濟立足為主要考慮因素。
調查發現,2016年,冀豫魯在京流動人口家庭月平均收入在7001元及以上占52.90%,月平均消費以4000元及以下為主,占58.6%。收支兩方面數據對比表明,相對于家庭月平均收入而言,家庭月平均消費水平不高,可以有一定或較高的剩余,以滿足自身收入預期。
數據顯示,2016年末,北京市常住外來人口為807.5萬,占常住人口總量的37.2%。常住外來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首次出現下降,與2015年相比下降約0.7個百分點 。這說明,與疏解非首都功能相關的“人口政策”產生了實效,常住外來人口拐點已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