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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財經訊3月2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趙應云(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湘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趙應云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趙應云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2022年7月27日,趙應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1月15日,趙應云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