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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浙江發布《關于促進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到2027年,全面構建更具活力的創新體系、多元融合的生態體系、精準高效的服務體系、公平透明的規則體系和高效協同的監管體系,平臺經濟創新活力競相迸發,發展生態全面優化,網絡經營主體數量和平臺網絡交易額持續穩定增長,平臺經濟在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等方面的作用充分發揮。在平臺企業競爭力提升和一體推進公平競爭、監管創新方面走在全國前列,全力打造平臺經濟現代化治理先行省。
意見指出,支持平臺企業科技創新。鼓勵平臺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院所組建創新聯合體,圍繞平臺經濟底層技術和“卡脖子”技術組織開展科研攻關,在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操作系統、處理器等領域取得一批重大標志性成果。
提升平臺消費創造能力。深入開展數字生活新服務行動,進一步豐富數字化消費場景。鼓勵平臺企業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打造全方位、多場景、沉浸式消費體驗。加快信息消費擴大升級,推動信息消費產品和服務向鄉村延伸覆蓋。
數智賦能制造業升級。支持平臺企業依托市場、數據優勢,賦能生產制造環節,培育智能制造、反向定制等新增長點。鼓勵平臺企業與園區、產業集群合作,協同探索智能制造、服務型制造等新型生產方式和服務模式,推進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網絡化協同、智能化升級。支持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結合自身優勢,爭創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
提升平臺企業國際競爭力。支持平臺企業實現多元化海外布局,依托境外經貿合作區、境外數字產業園區和海外倉等,培育上下游協同的配套服務生態圈。支持平臺企業通過并購或自建方式在海外設立研發機構,提升全球創新資源配置能力。充分發揮“浙企出海+”綜合服務平臺作用,為平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商事協調、法律顧問等服務。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平臺企業在境內外上市,加強擬掛牌上市平臺企業的合規指導與輔導服務。
此外,《意見》還提出推動農業農村數字化轉型、拓展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空間、拓展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空間、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普惠共享、促進智慧交通轉型升級等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