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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網站17日發布修訂后的《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下稱《保薦辦法》)。其中刪除核準制相關內容,統一適用注冊制。
證監會介紹,現行《保薦辦法》中與核準制相關的安排,主要是部分程序性規定。本次修訂對此進行了刪除、調整,使各板塊統一適用注冊制要求。
具體來看,修訂內容包括:明確證券交易所對上市保薦的監管職責,授權證券交易所對上市保薦書內容、持續督導期間等作出規定,要求保薦機構向證券交易所報送材料并配合證券交易所審核工作,刪除發行審核委員會相關表述等。
同時,此次修訂將北交所由參照適用調整為直接適用。
證監會稱,現行《保薦辦法》已經規定精選層參照適用,北交所是精選層平移設立,因此在實質要求上可以繼續適用《保薦辦法》,僅需在部分表述上進行調整。
具體包括刪除參照適用的表述,明確“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適用保薦制等。
本次修訂還完善部分規定,提高監管有效性。一是落實上位法并根據監管需要,調整完善監管措施類型和適用情形。
二是進一步強調廉潔從業要求。
三是對投行業務執業質量評價作出原則性規定。
四是完善保薦業務資格條件、年度執業情況報送形式、違規人員薪酬退回等要求。(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