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廣西銀保監局發布公告,披露了關于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南寧分行因違法違規遭到處罰的信息。
根據公告,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南寧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如下:信用卡透支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房地產業務未按規定開展“貸款三查”,貸款業務未嚴格進行風險管控,違規轉嫁成本(已退回),二手房房貸申請材料未按規定進行真實性審查。黃康對“二手房房貸申請材料未按規定進行真實性審查”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和第二款,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南寧分行罰款人民幣180萬元。給予黃康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