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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網財經訊8月2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更新的處罰公告顯示,瑞昌兩銀行因貸款管理不到位等多項違規合計被罰110萬元。另有7名責任人被罰。
具體情況如下:
瑞昌九銀村鎮銀行因違規發放經營貸用于購買住房被罰款30萬元。此外,該行相關負責人高志坤被處以警告。
瑞昌農商行因貸款管理不到位,集團客戶最終形成風險、股東股權管理不到位被罰款80萬元。
此外,該行共有6位相關責任人被罰,具體情況如下:
朱漢方、周亞平、桂芳對貸款管理不到位,集團客戶最終形成風險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
黃輝東、劉鵬、張瑞娟對股東股權管理不到位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