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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股份1月18日晚間收關注函,深交所要求該公司說明此前的權益變動是否構成公司控制權變更,是否觸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需進行要約收購的情形。
截圖來源:深交所
據悉,1月17日晚間,富邦股份披露《關于公司實際控制人擬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富邦股份共同實際控制人王仁宗與方勝玲解除婚姻關系,根據《財產分割協議》進行財產分割后,公司實際控制人由王仁宗、方勝玲變更為王仁宗。
公告顯示,本次權益變動前,王仁宗直接及間接持有該公司股份占總股本比例為3.78%,方勝玲直接及間接合計持股比例為32.47%;本次權益變動后,兩人持股比例分別變更為33.56%和2.69%。對此,深交所要求富邦股份說明本次權益變動是否構成公司控制權變更,是否觸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需進行要約收購的情形,并詳細說明相關依據。
公告顯示,本次權益變動前后,富邦股份的控制權均由王仁宗主導。王仁宗、方勝玲通過應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武漢長江創富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江創富”)間接持有公司股權。對此,深交所要求富邦股份結合以上股東的股權結構、公司章程、議事規則等內部規章制度的內容、二人在公司股東及公司任職情況,說明公告所稱權益變動前控制權由王仁宗主導的判斷依據,并結合上述情況進一步說明公司控制權是否發生變更。
公告顯示,本次權益變動前王仁宗間接持有長江創富100%股權,而根據富邦股份2022年三季度報告,長江創富為方勝玲控制的公司。對此,深交所要求富邦股份說明長江創富實際控制人前后披露存在差異的原因,相關股權變更發生時點,富邦股份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及時、真實、準確、完整。
公開信息顯示,富邦股份主營業務為肥料助劑業務、特種肥料業務、知識產權授權及工程服務業務、數字農業服務業務。
二級市場方面,富邦股份1月18日收漲1.34%報6.83元/股,現總市值20億元。(中新經緯APP)